创新创业团队关于广西师范大学校友之家·红豆小馆 运营管理细则(试行)

为把校友之家建设成为学校展示校史、校友文化的窗口,成为校友接待、交流的固定场所,同时也为校友和校友企业进行展示、宣传服务,搭建资源共享的平台,践行校友会“服务校友、服务学校、服务师生、服务社会”的工作宗旨,特制本管理细则。

第一条:校友之家主要是为值年(定义:毕业逢五周年、逢十周年……以此类推)返校的校友,在集体聚会时提供免费使用大厅和小会议室;并于每周三下午14:00-17:00面向全校各社团、班级、提供免费使用大厅服务;校友、师生个人在营业时间内随时可以进入校友之家进行洽谈。

集体活动使用场地申请程序和要求

(一)优先安排校友集体返校活动、学校会议安排、公务活动。

(二)提前7天,通过校友会网站下载《广西师范大学校友之家公益使用申请审批表》进行场地申请(具体见《广西师范大学校友之家公益使用申请流程》),经校友会秘书处审批,校友之家创新创业团队备案后方可用使用,非特殊情况,不接受临时申请。

(三)每周三举办集体活动时免费使用场地、音响、投影仪等,有偿提供饮品等其他服务,详见附表。

(四)活动时长须严格按照审批时间进行,超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。

(五)申请成功后,活动开始前24小时可取消预约,如预约成功后因故需要取消,但因申请方原因,未在规定时间内取消预约的,在当学期内不再接受该方免费使用校友之家场地的申请。

(六)活动过程中不得将气味较大的食物带入场地,不得饮酒吸烟,活动结束后做到原物复位、关闭电脑、投影仪等设备,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,并填写《广西师范大学校友之家使用情况登记表》,如有物品损坏需按相关规定赔偿。

(七)可提前二十分钟布置场地。

(八)活动中有违反规定者,该活动被终止,情节严重的将被永久取消场地使用资格。

第三条:校友之家大厅场地使用要求

(一)校友个人进入校友之家,经登记后可申请提供免费茶饮(首杯)或5折咖啡(首杯)等服务。

(二)校内社团、班级等学生团体,只使用场地、音响、投影仪等,视使用情况收取水电、人工、设备等服务费,具体见附表。

第四条:校友之家包间会议室使用要求:

(一)本校教职工、校内社团、班级等团体,只使用包厢,只收取水电、人工、设备等服务费,如中途产生消费,消费总额超过规定的人均费用,则不另外收服务费,如未达到规定的人均消费总额,则需要补足差价部分,具体见附表。

(二)校友值年返校或校内团体使用包间,只收取水电、人工、设备等服务费,如中途产生消费,消费总额超过规定的费用,则不再收服务费,并享受8.8折优惠,具体见附表。

第五条:校友之家营业时间:9:00--23:00,周末、节假日(除了春节)不休息。

第六条:本规定未尽事宜,由校友之家·红豆小馆创新创业团队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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